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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县委人才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来源:政府部门 时间:2020-05-15

关于建立县委人才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督查指导,促进部门间相互交流,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经研究建立县委人才工作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制度,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西峡县委人才工作

2020年511

 

 

县委人才工作例会制度

 

为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形成人才工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结合西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工作机制

1.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例会和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主任也可以委托副主任或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主持例会。

2. 例会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列席。

3.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例会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在第二个月末的最后一周召开,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

4. 例会日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承担,主要负责研究确定例会的议题,起草例会的通知、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督促检查例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二、例会成员单位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以下24个部门组成:县委办、县政府办(金融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文广旅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产聚办、县科协

必要时,根据人才工作要求涉及的其他单位。

三、议事范围

1. 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在人才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批示。

2. 研究讨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工作目标、选拔表彰以及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通报人才工作最新动态,研究审议全县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进展情况,讨论相关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由相关单位介绍议题提出的背景情况、解决问题的条件、理由和初步意见),交流各单位人才工作进展情况和人才工作的经验措施。

3. 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和活动,协调工作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

4. 讨论和修改需向县委提交的全县人才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全县人才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1. 例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做好充分准备。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拿出有理有据、详尽具体的操作程序、意见或方案,形成书面材料,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2. 与会人员要严守会议秘密,不得随意向外泄露与传播会议内容,对有意、无意泄密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例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4. 经例会讨论后需要作出决定的事项应及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对统一形成的决议,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5. 例会的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按规定的发文范围及时上报下发,并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督察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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