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智汇龙乡专栏

西峡县优秀科技企业家和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和培养办法(试行)

来源:政府部门 时间:2019-05-17

为贯彻落实《实施“智汇龙乡计划”加快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任务分解方案》(西办〔2018〕1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遴选“优秀科技企业家”和“优秀青年企业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 牢固树立“项目为本、创新为魂”理念,以“两轮两翼”为抓手,坚持高端引领、精准培育,全面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着力塑造企业家精神,打造一支战略型、创新型、开拓型的西峡企业家队伍,为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开启新时代西峡、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加快全县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在全县遴选40名科技企业家和青年企业家,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企业家沙龙活动、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着力提升全县企业家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企业家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个人信用良好,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参与经营或管理企业5年以上。

3.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高新技术应用和产品自主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优化升级,并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代表人物。

4.所在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以上,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以上,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突出。

5.所在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达到30万元以上(或占销售收入1.5%以上),或技术改造投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6.所在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情况。

7.优先考虑条件:所在企业为省级(含)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及智能工厂或智能车间认定或培育企业;或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如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二)青年企业家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个人信用良好,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为企业接班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选企业家应具有扎实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懂经营善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安置就业、提高职工待遇方面成绩突出。

4、所在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成长性较强,发展潜力大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2017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以上,纳税总额在200万元以上。

 5、所在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情况。

6、所在企业应为我县工商部门登记的高端装备制造、中药制药及绿色食品、特钢及新材料、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特色农业、现代金融、商贸流通、文化与旅游、现代养生等企业和入选全省优质中小企业库的企业。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企业家自愿向各行业主管部门递交申报资料。具体程序如下:

(一)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1.西峡县科技(青年)企业家申请表。

2.自荐报告,主要包括:申报人基本信息、创业经历或者企业管理业绩、履行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等方面现实表现等情况。

3.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申报人及所在企业征信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荣誉证件、奖牌、企业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纳税证明等

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含主要财务报表)。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两类企业家评选范围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行文分别报县科技局、县工信委。

(三)评审确定县工信委、科技局、产聚办、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拟入选优秀科技(青年)企业家培育对象,并将建议名单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社会公示。县优秀科技(青年)企业家培养对象由网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进行备案管理。

五、培育措施

(一)实施培训工程。推荐培养对象免费参加“宛商大讲堂”等有关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培养对象到大学培训基地进行短期(5-7天)集中培训,用3年时间将培养对象轮训一遍。组织培养对象系统学习战略管理、经营决策、资本运作、创新能力等方面知识,帮助企业家更新理念、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开展专业性、专题性学习考察,组织参加高层次的企业经营管理研习班,组织培养对象积极与省外企业家组织开展互动交流,学习外地先进工业发展经验,开拓全县企业家行业视野和发展眼光。

(二)提供智力支持。聘请“南阳市企业发展智库”专家,定期为培养对象进行生产、技术、财务、人力资源、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管理诊断和咨询,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风险,促进健康规范发展;围绕企业研发和营销两端,进行研发能力提升、企业品牌运营和渠道建设专题研讨,通过技术创新进行转型升级,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精准服务。组织企业服务单位面向各对象所在企业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把培育对象的培养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结合起来,优先支持培育对象申报各级各类政策扶持项目。引导和帮助培育对象创优名牌产品,推动名优产品走向全国,走向全世界。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财税扶持、金融服务、产业政策引导、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开发及建设等方面,对企业家所在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

(四)提升社会荣誉。优先推荐和协商优秀培养对象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对在创新创业中取得突出业绩、作出显著贡献的培育对象进行表彰鼓励。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推荐优秀培养参与南阳市“百名科技企业家”、“百名青年企业家”遴选。每2年组织开展1次评选“十佳”科技企业家和“十佳”青年企业家活动,由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万元。

六、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西峡县“优秀科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遴选培养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工信委、科技局、产聚办、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金融办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科技局、工信委分别牵头负责全面工作的协调、组织,提出年度培育方案、表彰计划和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

(二)实施动态调整。西峡县“优秀科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实施动态管理,培育周期为5年,从2018年起,确定首批培育对象,并逐年增补。培育期内,培育对象应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培育期满后,县科技局、工信委会同各归口管理部门对培育对象进行培育评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价意见对培育对象进行适当调整,实行滚动培育。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和信用档案相关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充分(统筹)做好优秀科技(青年)企业家培育工作相关经费保障,为培育对象的快速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的重要意义,宣传培养对象的先进典型和重大成果。开设宣传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社会贡献,挖掘报道一批业绩突出、成长较快、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和企业家典型,树立标杆,鼓舞斗志,激发企业家比学赶超的热情,为培育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凡是已入选“西峡县优秀科技(青年)企业家,使用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资格、荣誉的,由县工信委报县委、县政府撤销其称号。已离开创办企业或退出企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处于停滞状态或已注销的,履行退出手续。

 

附:

西峡县优秀科技(青年)企业家申报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