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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5-12-18

为强化产业集聚区载体功能,西峡县人民政府申请对西峡县产业集聚区进行扩区调整,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编制了《西峡县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2014-2020)》,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该规划调整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现已委托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 规划调整内容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2]1107号),本次规划调整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东至新规划的312国道、西至县城莲花路、南至回车镇花园村、北至五眼泉河,规划总面积24.17平方公里(含新增4平方公里)。

发展目标: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亿元;2020年,力争达到1100亿元。

功能布局:按照产业集聚、产城互动、统筹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以原312国道为景观带、世纪大道为横向发展轴、工业大道为纵向发展轴,规划建设北部综合服务中心以及绿色食品和新技术、中药和汽配、特钢和冶金辅料等片区,形成“一心、三轴、三片区”的空间结构。

其余内容仍按《关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批复》(豫发改工业[2010]579号)执行。

二、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承接集聚区规划环评后,调查集聚区原规划实施情况、开发现状、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依据集聚区规划分析集聚区规划目标和方案的合理性,并预测分析集聚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以及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与环保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征求专家及领导意见后进行修改,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作为规划调整和审批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总则、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开发利用回顾性评价、规划概述及协调性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及总量控制分析、规划合理性论证及调整建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居民搬迁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对策及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公众参与、监测与跟踪评价、执行总结。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集聚区规划的态度,集聚区选址是否合理,当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敏感区域,对搬迁的主要意见,规划目标、产业结构与布局是否合理,集聚区建设中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于公示后10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组织审查该项目环评报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人:李平章

    联系电话:15225632777

    邮政编码:474599     电子邮箱:xxjjqbgs@163.com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政武  韩瑞玄

联系电话:0377-63893950          

邮政编码:473000     电子邮箱:nyhbs2005@163.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51218



(本期征集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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