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领导致辞政务专题政府机构旅游天地豫西名人西峡概况乡镇巡礼   加收藏夹 设为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机构          
 


西峡县水利局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研究制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工作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县城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水资源建设和城乡供水、防洪排涝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订全县及跨乡、镇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沙石管理费征收制度;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受县政府的委托,协调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四)负责全县的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制订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用水计划;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措施,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推广使用先进节约用水工艺和设备;制订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资源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及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提出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监测河流、库、塘及其它水域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组织水源、水利行业供水和防洪排涝及农田水利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审查工程的规划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八)编制、审查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国家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组织和协调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及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配套工作。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流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强化县城区段的河道管理范围、滩涂经营开发管理和水域开发经营管理职能;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主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
(十)主管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全县小水电、水电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重点县的工作。
(十一)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制订全县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丹江口水库重点水源区及其它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的规划、设计、施工,对水土保持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主管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四)负责制订全县水利水电移民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安排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五)负责全县的渔业管理、渔政监督和渔业执法工作;组织制订渔业开发规划、计划;制订渔业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组织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管理全县渔业资源,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水生野生动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管理。
(十六)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政府主办 豫ICP备05017947号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By:LiMing © 200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