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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职能
     原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划归县商务局。
     (二)划入职能
     1、原县政府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管理的职能。
     2、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技术进步与重大装备研制以及散装水泥管理的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渐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把政府投资的重点转到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促进经济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指导,研究制订并实施产业政策,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作加强。对日常经济运行中突出和重大问题的协调。
    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4、加强对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指导;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措施;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及专项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调控的措施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融资的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企业债券发行,衔接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全县证券、期货市场建设。
    (四)指导、协调县管重要商品价格出台;研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
    (五)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综合指导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参与全县重大对外招商活动。
    (六)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和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负责全县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使用方向,监测债务安全情况;安排县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外资项目及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指导信托业、证券业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指导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设计的审查;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制定工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措施;研究提出服务业的重大决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研究城镇化战略,协调、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全县粮食、棉花、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备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利用措施,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措施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投融资、对外开放的有关实施办法。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委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安排部署重大调研活动;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制订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目标管理、图书资料、办公室自动化、建议与提案办理、催办查办、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安全保卫、机要、保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老干、普法等工作。
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基本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及对委属单位的财务指导与监督;负责委机关的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干部职工培训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指导委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业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性规划;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负责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负责内资项目引进设备和技术减免税的审核上报。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助做好乡镇和县直部门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
    研究分析全县产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规范,组织提出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监督产业政策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的重大决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组织落实国民经济动员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地方国民经济动员的实施办法等;负责安排国民经济战略动员措施费、动员科研费、事业费;衔接国家战略物资储备。
    (三)工业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县工交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经济运行方面的措施建议;组织协调煤炭、电力、原油、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等经济运行的保障要素;提出运用国家重要储备物资的建议,管理药品县级储备;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协设全县综合运输、工交运输和外贸货运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措施;提出地方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汇总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
研究落实全县建议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法规;负责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审批等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
    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城镇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协调城镇发展的措施建议,促进西峡县小城镇建设;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
    (五)基础产业科
    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县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研究提出新能源开发的措施建议;办理全县能源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平衡全县财政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平衡、报批和下达全县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全县交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提出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的措施;编制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六)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县社会发展的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全县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的重大问题。
    (七)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措施及实施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监督重点建设项目按法定的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招标;查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负责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核;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情况的查处、复议;负责工程咨询等投资中介机构的资格审核工作。
    (八)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全县区域经济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作活动和对口支持;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的贯彻,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各类开发区、园区有关规定。
    管理农业资源及其区划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和农业延期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监测农业资源消长动态,依法或根据授权综合管理农用地、草地等;编制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
    (九)财政金融经济贸易科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状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措施建议;参与审核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负责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政府推进市场化融资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措施建议;协调股份制改造有关工作;拟订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负责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状况,提出我县利用外资战略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与监测;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县对外合作项目库建设;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措施;负责审核办理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事宜;参与全县重大对外招商活动。
    (十)工业科
    分析全县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县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建议;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针;办理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和重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措施、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措施,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化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管理县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办理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干部10名。
工勤人员2名,使用事业编制,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问题
    根据中共西峡县委办公室西办[2002]7号文件规定,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行政监察室,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纠风工作;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控告、申诉、来信、来访和举报;负责委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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